粤电力参股的财务公司收行政处罚决定书: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10月30日晚间,粤电力(SZ000539)发布公告,称收到参股公司广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转来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粤金罚决字〔2024〕3 号),对财务公司在贷款业务中存在的违规行为罚款合计95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金融监管局)今年1月24日便公布对财务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粤金罚决字〔2024〕3号),但记者未查询到上市公司此前曾有相关披露。
图片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网页截图
粤电力2021年4月曾披露《关于在广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其中第十条(十)规定,“财务公司因违法违规受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时,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处置程序,同时公司应当及时履行相应的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据记者查询,财务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是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除财务公司被罚款外,时任财务公司信贷部经理高阳被予以警告处罚。
财务公司被罚95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广东金融监管局网站查询到,今年1月9日,广东金融监管局对财务公司作出罚款95万元的决定,对高阳作出警告处罚。
处罚决定书载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财务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贷款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对于此次披露是否及时、具体违规事项的问题,记者在31日试图通过电话采访公司,但无人接听。截至10月31日14点发稿时,邮件采访也未获回复。
粤电力在最新公告中表示,公司存贷款风险处置领导小组及时启动风险处置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敦促财务公司提供详细情况说明,分析风险原因动态等,截至目前,涉及监管行政处罚的事项均已完成整改,行政处罚事项不会对财务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为公司提供的金融业务服务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与财务公司存贷款业务产生重大影响。
结合粤电力历史公告,粤电力控股股东为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能源集团公司),财务公司与粤电力同受广东能源集团公司控制。粤电力及下属子公司合计持有财务公司40%股权,广东能源集团公司持有另外60%的股权。
粤电力此前发布的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显示,2023年、2024年上半年,财务公司各项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图片来源:粤电力2024年半年报截图
前三季度发电业务毛利同比下降7.56%
粤电力拥有大型燃煤发电、天然气发电、生物质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和水力发电等多种能源项目,是广东省装机规模最大的电力上市公司。
在发布上述公告的同时,粤电力发布了三季度报告,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收164.39亿元,同比减少2.35%,实现归母净利润5.64亿元,同比减少35.18%;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收425.17亿元,同比减少5.88%,实现归母净利润14.67亿元,同比减少15.04%。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营收、净利润同比均出现下滑,但报告期内粤电力合并报表口径的发电量、上网电量同比均有所增加,碍于上网电价同比降低不少,其经营业绩才出现下滑。
具体来看,2024年前三季度,粤电力累计完成合并报表口径发电量939.39亿千瓦时,同比增加2.72%。同期,公司累计完成合并报表口径上网电量890.39亿千瓦时,同比增加2.99%;其中煤电完成641.88亿千瓦时,同比下降5.47%,气电完成189.36亿千瓦时,同比增加31.65%,风电完成34.25亿千瓦时,同比增加5.16%,此外还有部分是水电、生物质、光伏等发电。
售电均价方面,粤电力合并报表平均上网电价为532.26元/千千瓦时(含税),同比下降50.93元/千千瓦时,降幅8.73%,受此影响,粤电力报告期内发电业务毛利同比减少4.92亿元,降幅7.56%。
10月中旬,粤电力在投资者交流活动上分析,2025年度长协电价受宏观经济形势、电力市场政策及交易规则、发电成本、客户心理预期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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